7月27日,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河北省献血条例》。围绕宣传与动员、献血采血与供血、临床用血、激励措施、监督管理、法律责任等,条例设置8章50条内容,明确将每年十月设立为“无偿献血宣传月”。该条例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